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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屋心理咨询案例——如何正确对待初中生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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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这个学校,进入阳光小屋没几天,很多初一的学生和我聊天。让我吃惊的是,他们所说的大都关于男女同学之间的情感问题,即老师家长视之为“洪水猛兽”的早恋问题。早恋,顾名思义,即发生过早的恋爱行为。早恋一词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是一个本土化概念,涵义是:经济上和生活上没有独立的、距离婚姻还有一定时间的男女中学生之间所发生的恋情。西方的社会心理学家则将“十二三岁到十八九岁处于青春期的恋爱行为称为“青春期恋爱”。
  xxx,一个初二年级的女生,在过14岁生日时,邀请了十几位同学作客。文艺委还唱了一首xxx最爱听的歌来助兴。x望着文艺委,听着他娓婉动听的歌声,联想到文艺委平时对她的热情和主动帮助,突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特殊感受。从那儿以后,她一看到文艺委便不知所措,她想见他,又怕见他。后来该女生的异样被父母与老师发现,父母严厉训斥后每天严加看管,而老师也经常找去谈话。结果该女生破罐子破摔,真的和男生谈起了“地下恋爱”。   
  其实十几岁的孩子,在同性同年龄人中形成亲密朋友关系的同时,由于性的萌动而导致对异性的关注和爱慕,从情理上来讲也没有什么不正常,所以,家长对孩子与异性的交往,不能粗暴地定性为“早恋”,严厉地加以制止,更不能像“特务”一样对孩子进行跟踪、监视或者对孩子交往的对象彻底地加以否定。父母这样做的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有时甚至适得其反。其实,许多被冠以“早恋”罪名的,往往只不过是一种异性之间的过多的交往而已。青春期的孩子会对异性有强烈的好奇心,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渴望接近异性又害怕受到来自异性的伤害。父母应该多鼓励这个时期的孩子正常地与异性朋友交往,因为善于与异性交往的孩子往往都具有活泼开朗、宽宏大度等优点。
  对于老师来说,中学生进入青春期以后,随着生理上的日益发育成熟,性意识开始萌芽,异性之间出现的好感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事实,因此当一个女孩子或一个男孩子在外表、学业和气质等方面比较出众时,异性对其产生好感是正常的。但是生理发育的日趋成熟并不意味着中学生的完全成熟,因此学校中教师适当的引导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正确区分,把握尺度。教师要对学生异性交往有一个正确的区分,不能将所有正常的异性交往都与“早恋”等同,避免“弄假成真”的现象发生,更不能随意怀疑学生,盲目地怀疑,并公开自己的怀疑就造成一种压力,使中学生无所适从。   
  其次,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对于真的“早恋”学生,要对他们进行正面教育,逐渐提高他们的交往品质,尤其是与异性交往的品质。而不是硬性的束缚和粗暴的干涉,要使中学生在了解自我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基础上自己学会异性交往。  
  最后,恰当关注,真诚牵引。无论对什么样的学生教师都要遵循一个原则: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用真诚的教育换来学生的理解,用恰如其分的引导成为中学生成长道路上指路标。  
  当然学校也不能对学生的异性交往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有些教师只将精力用于教学,对学生的心理发展和情感需要则有所忽视,对“早恋”避而不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早恋成风”。要正面向学生说清男女生之间的不同,解开这个神秘面纱之后,学生就会减轻对异性的好奇心。教师和家长越是回避,越是会引起学生的好奇,然后尝试。  
  在今天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社会里,中学生“早恋”问题不容忽视,我们也不能“谈早变色”。但是只要我们对中学生能够以诚相对,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只要父母们能够给孩子更多的感情关注,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相信一定能妥善处理好中学生“早恋”的问题,让中学生顺利走过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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