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外国语学校(东区)学生会章程
安庆市外国语学校(东区)学生会章程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安庆市外国语学校(东区)学生会是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德育部的指导帮助,在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任务
一、 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 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 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学生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 配合学校的各项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 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六、 倾听同学心声,反映同学意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干部资格
一、 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本校同学的监督。
三、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四、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 有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广泛团结同学,为广大同学信任拥护。
第四条 干部职权
一、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部部长向学生会主席负责。
二、各级学生会干部对下一级干部具有监督、免职提议权。
第五条 干部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考核是长期工作,分为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每月考核由主席主持。考核主要根据个人业绩和学生调查意见评定。
三、期末考核由德育部主持。考核主要根据个人的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学生意见评定。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奖励办法
一、日常工作中,非常突出者校级通报表扬。
二、期末,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者,优先给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生会干部处分规定
一、 学生会干部的处分主要包括警告、免职。
二、 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 思想不端正,不响应学校号召,不服从上级领导,不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者,给予警告处理,严重者给予免职处理。
三、 工作拖沓、不负责、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给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给予免职。
四、 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徇私舞弊者,给予免职。
第八条 学生会干部任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是先由班级推荐候选人,再采取竞聘选举的方法产生。
二、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由校德育部主持。
三、 校德育部备案。
第九条 学生会干部免职程序
一、 学生会干部上级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德育部。
二、 德育部调查核实,组织学生会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备案。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工作思想
一、积极进取,永争第一;迅速行动,立即反应。
三、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第十一条 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布置各项工作及传达学校的各项决议。
二、临时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第十二条 部门职能
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1、 配合德育部做好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2、及时向校德育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德育部的指导帮助。
3、 指导、帮助、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 起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掌管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
二、学习部
1. 组织各种学习竞赛,给大家展示才能的机会。
2. 力促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开展各种活动,拓展同学们的知识面,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三、文艺部
1、筹备、举办迎新晚会和其它文艺活动。
2、定期召开各班文艺委员会议,研究部署文娱工作,以建立浓厚的文艺氛围。
四、体育部
1、负责各项体育赛事以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2、向校有关部门多提建议和意见,开展有意义、涉及对象广的体育活动。
五、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以及学校的日常性宣传工作(包括黑板报、宣传栏的设计制作)。
2、制作迎新晚会的舞台背景等。
六、纪律部
1、负责向同学们宣传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2、检查、督促校内违纪行为。
3、做好突击性纪律检查,调查处理学生及学生干部违纪情况。
4、安排、督促值周班级的值日工作。
5、组织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交流情况,商讨并解决问题。
七、劳卫部
1、时刻注意校园卫生,领导和指导同学去维持校园洁净。
2、配合德育部开展好各项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3、积极提供建议,切实维护校园内卫生。